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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avani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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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討論] ☆☆☆ ''場主'' 既定義 , 你訓醒未? 到底你明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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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7-3-2013 10:16: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v1w1 於 27-3-2013 10:19 編輯

樓主某些意見,已經說了我要說的話

不過問題是有些人真的不遵守規則,如有人開了「禁止M24,禁止M82」,仍然有人故意用這兩種狙擊槍,試問是誰犯規?

或者,我開游擊場(只准用衝鋒槍和霰彈槍),有人竟然敢用機槍和連狙,試問那些人是正確嗎?(上述是真實事件,在抱怨帖裡已經有這這個帖子)

當然有些人什麼時候都罵對方用狗槍,這種人真的要受到教訓

不過港幣玩家不代表可以無視場名,同樣無錢不代表可以站在道德高地歧視港幣玩家
還有我沒有聽聞有人開禁槍房,而被鎖帳號,我記得遊戲合約也沒有類似的規則,請樓主想清楚才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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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9-3-2013 10:43:15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這個帖子根本不符合邏輯

為什麼樓主好像玩潛水?

利益申報:我也是一個港幣玩家,起碼我有3-4個連狙,但是我從來不會在一般模式使用

第一:禁止連狙是一般的潛規則,我不會故意犯規

第二:個人經驗,用太多連狙會降低技術

即使你是港幣玩家,甚至是神器玩家,也不代表你有絕對的權利去侵犯其他人的權利

例如一個一般場:禁止科技槍,你用雷神,請問你有面子說(我只係知道自己係一個正常既消費者)

我想說你不被別人LOGO,已經要偷笑

拜托發帖前,停一停,想一想,CSO不是只有你這種玩家,所以你是沒有資格在罵別人不尊重你

老實說,你不尊重人,別人也不會尊重你

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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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6-4-2013 09:25: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v1w1 於 16-4-2013 09:29 編輯

今天突然我想起一個人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 ... 6962&from=favorites

這個帖子的樓主,他的語氣某程度像那位自稱為在海外工作的「高級人士」

表面好像很了不起,可惜邏輯上有嚴重錯誤,更可笑的是還要為自已的道理辯護

雖然我不同意樓主的看法,不過私下佩服樓主的勇氣

但是還是一句:下次發表意見前,先看一看自已的論點有什麼缺陷?

CSO場主的定義,普遍是指開啟房間的人而已

老實說,即使你是鑽石豆會員,也是遵守房間的規矩(規矩是指房間名稱所設立的規則)

請樓主看一看支持和反對的聲音,就知道你的道理是否得到大部分人的認同

還有樓主應該慶幸樂古的會員手下留情,如果你在巴哈發表這種文章,早已經被巴友炮轟(另加至少30BP)
樓主,你潛水了?為什麼不出來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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