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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Hk_Alex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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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vs Singapore (記者:Un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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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6-1-2008 13:21:32 | 顯示全部樓層
無興趣再繼續落去
只能夠呼籲Nakuz 既人唔好加入參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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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6-1-2008 14:35:30 | 顯示全部樓層
amy 叫到我實黎!Join SG!

我無咩理由去阻止呢D 咁既Nice Fight;P
但係我唔希望有人以HK 既名義去組織+參與呢D 所謂代表HK 既Fight
一. 並無得到多方認同
二. 並無資格去聚集
三. 不自力量只會落得慘敗收場
四. 無論係咩Fight只要一有誤會發生, 情況就會變到一發不可收拾
五. 請顧及別人既感受顧及自己既印象
六. Fun or not 在乎一個人點樣去看待, 並唔係個個都可以好似你咁睇得咁開
七. 由始至終都係話人地SG Vs HK, 關乎到自己地區既名譽, 並唔係一句Fun 就可以Ignore 晒其他所有野, 包括戰敗戰勝後雙方既關係, 感受, 能力等等

That's all i would like to tell you, Thank you to remind me all of your fee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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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6-1-2008 18:45:2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只係覺得
要代表HK去打既絕對無問題
不過唔該先自行評估實力
有良好既組織,有良好既領導,有良好既戰鬥能力先好同HK 名義去打

如果要由一班咁既人去代表HK
Sorry
就算我呢排匿埋左
我見到咁既事我都唔服
That's why 今日我出返黎講野

無人希望因為你地所謂代表HK 既Team令到我地蒙羞
呢D 根本就係可恥既行為
而唔係值得稱讚之類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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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7-1-2008 00:30:47 | 顯示全部樓層
只能夠說一句
算數喇!
我地都未出聲佢學咩人做HK Leader 呀?
佢有咩資格呀?

ULoveme 真係好慘=.=
仲有果個人係唔係我呀=.=?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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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7-1-2008 03:21:08 | 顯示全部樓層
(唔係我既話即刻斑馬去打佢 )

總言之就唔想再有類似既事再發生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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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8-1-2008 21:51:57 | 顯示全部樓層
1 問下你果個JL 同對方講過D 咩先喇?
1.1 佢話自己係HK Leader, 並唔只代表Mxxxx (Armour 有相為證)
  1.1.1 你地應該有責任去講解清楚並且確保對方完全明白及同意
   1.1.2 JL 並無呢個能耐去代表HK
    1.1.2.1 處事方法, 對外交際, 內部協調, 人際關係, 領導能力, 管理方式 等
                暫未見有特別出色之處
     1.1.2.2 若要進行比較 / 代表HK, 請以其資歷與功績作評核
     1.1.2.3 各曾在Wild 活躍的HK元老也並未出聲, 不應自立門戶, 代表我們吧?
1.2 如果係地區性既話並唔應該係Mxxxx 單方面去Agree 進行呢場War & 訂立規則
   1.2.1 應先與整個地區有能力及有組織的代表進行討論再作決定
1.3 如果係Mxxxx vs Sg 就唔應該使用HK 名義
1.4 如果係Mxxxx vs Sg 就唔應該上黎Nakuz Mass 人
1.5 你地有責任講解並將War 的詳情向自己的Member 交代清楚, 而非將責任推卸

2 HK 並不應該與SG 進行任何War
2.1 HK 應長期與SG 保持友好關係
  2.1.1 每一場War 即使意義多重多好也好, 也總會有誤會之處, 影響雙方關係
    2.1.1.1 只要一個Member Flaming, 誤會就會產生
    2.1.1.2 任何人也不能確保戰事進行前/中/後會有任何突發事件發生
  2.2 HK的而且確暫無能力與SG 比較
   2.2.1 遠的不說, 只說HK PK Team 已經有眾多元老級休憩中

3 並無義務參與其所謂代表HK 的War
3.1 HK 與否也不能確實
3.2 輸OR贏, Sorry, 兩者我地唔會覺得開心 / 值得去停止討論
   3.2.1 務必分別清楚整件事來龍去脈
    3.2.1.1 HK 玩RS 既人一定唔小, 以我地同SG 既關係&交情, 佢地一定知
     3.2.1.1.1 我地與SG 建立左固定良好關係, 並經常互相協助
     3.2.1.1.2 SG 並唔會以為HK 只有你地能夠代表,Moz,Vincent 等呢D大人物已經遠超你地
     3.2.1.1.3 你地用你地既名義去進行,自然應該使用你地既Spamming,而非使用HK
      3.2.1.1.3.1 你地用得HK 有意或無意企圖想想代表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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